会上绥芬河镇党委委员★■◆■■、副镇长姚迪宣布了2024年度■◆■“绥镇好邻聚”表彰大会获奖者名单,本次评比按照■★■“以奖代补”的方式给予荣获一等奖的小区新华社区高中楼3000元奖励金,作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;给予二等奖小区光华社区金城楼和新兴社区组织部家属楼各2000元奖励金■★★■■■,作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;给予三等奖小区山城社区老农行楼小区、北海社区自来水旧楼、绥兴社区万事利3号楼各颁1000元奖励金◆◆,作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◆★■;给予优秀奖小区前进社区千园小区2号楼★★■◆、友谊社区新利花园小区B区、铁西社区在水一方小区、永安社区图片社楼500元奖励金,作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,奖励金从“红色带头人★★■■◆◆”居住小区所在相应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列支■★■■★◆。
随后,山城社区老农行楼小区★★★■“红色带头人”张胜迁、光华社区金城楼“红色带头人”闫荣君★★◆◆■、新华社区高中楼“红色带头人”杨军依次进行了发言◆★◆。
最后,绥芬河镇党委副书记王璐璐代表绥芬河镇党委★■★◆★、政府向深耕在小区治理一线的★◆◆★“红色带头人”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感谢◆◆,并就今后如何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、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与大家交流了三点意见■■■◆◆,一是加强党建引领,增强为民服务意识。要坚决落实好党建引领作用◆◆★,加强业主委员会队伍建设◆◆★■,不断强化业委会的宗旨意识◆◆■■★、服务意识,用真情实意帮助居民解决难题,赢得广大居民业主的支持和信任。二是认真履职尽责,激发业主自治能力。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要养成较强的服务意识■■■◆◆、责任意识■■◆、团队意识■◆◆■,热情为业主服务,合理利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◆■■★★,把推进老旧小区维修、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商议,以高度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◆★◆。三是深化参与意识,提升小区治理效能■◆。要不断探索小区自治的良策良法,积极引导广大党员投身于小区治理活动中,对具备物业进驻条件的自管小区,鼓励采取物业进驻的管理方式;对部分基础条件好,居民自治意愿强烈的小区可采取居民自治模式,按照“一事一议、一事一费”的原则,切实做好小区卫生清理、公共设施管理、基础设施维修等日常维护工作。
10月25日上午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度★■■◆“绥镇好邻聚”表彰大会。绥芬河镇党政班子成员、各社区书记、副书记、副主任★◆★★、小区治理中的“红色带头人”代表出席了本次表彰仪式◆■■★。
为深入贯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精神,进一步推进落实2024年度全镇各小区治理水平全面提升,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,绥芬河镇党委决定自8月5日起开展“绥镇好邻聚”自管小区拉练互检工作◆★,在2023年自管小区“竞进拉练”互检活动的基础上,本次活动还深度挖掘了小区自治工作中的“红色带头人◆★★”◆■■★★,并对■■■★★“红色带头人■◆◆”所在小区进行再提升再改造◆★■★。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改造后,各自管小区面貌一新,镇党委成立拉练互检组到各个自管小区参观,各自治小区的“红色带头人◆★”通过现场述职的方式轮番讲评“竞技”,互检组现场对拉练对象进行评价,指出工作优点◆★◆◆★、不足或对其小区治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■■。